苏州实现自然灾害民生险全覆盖
2012/11/30 10:00:46 来源:城市商报
【摘要】:昨天,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签订一份“民生险”合同,从明天起,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146.7万余人50.2万余户可获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大礼”。至此,我市642余万户籍人口、213万户住户均获得了由政府送出的“民生险”,率先在全省实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全覆盖。http://www.mayiw.com/
昨天,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签订一份“民生险”合同,从明天起,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146.7万余人50.2万余户可获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大礼”。至此,我市642余万户籍人口、213万户住户均获得了由政府送出的“民生险”,率先在全省实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全覆盖。
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全市全覆盖是今年市政府的民生工程。该保险由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两部分组成,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居家期间发生的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意外溺水等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万元,医药费赔偿限额为2万元;其中在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意外溺水事件中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的,最高赔偿额为20万元,医药费最高赔偿额为4万元;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居家期间发生的火灾、爆炸和在抢险、施救过程中造成本身及周边居民家庭基本生活设施的损失,最高赔偿额为2万元。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费为每人每年1.88元;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费为每户每年1.88元。上述两项保费由市政府从苏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支付,由市民政局统一为居民投保,居民不需承担费用,也无需办理投保手续。”市民政局副局长张继红说,“这种建立政府社会救助制度与商业保险模式互补共融的新型灾害救助机制,拓宽了灾害救助渠道,有效降低居民群众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程度。”以一家三口计算,政府为每户每年掏7.52元,居民最高可获38万元保障。
据了解,2009年6月,张家港市开全省先河,由市乡两级财政出资,购买“民生保险”组合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重大自然灾害房屋保险,为张家港市90万居民织就了一张特殊的“安全网”。2011年6月,吴江和太仓也紧随其后启动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接着,昆山、常熟、吴中区和相城区也先后为居民送出“民生保险”,从明天起,三城区也启动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至此,我市户籍人口642万余人、213万户住户均获得了由政府送出的“民生险”,率先在全省实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各地累计理赔1130万元,受益群众近万户、近3万人,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灾致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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