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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63.5万企退人员补发的养老金月底前到账

2013/3/27 10:04:14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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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天下午,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南京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记者了解到,本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是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前到账。http://www.mayiw.com/

  
  托低调整:有73.1%的退休人员能享受
  
  ●在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如果增加额达不到220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折算年限,下同),但是增发后的实际增加额不得超过220元。
  
  举例:王先生,缴费年限40年,调整前养老金2100元,此次按10%增发210元,为2310元,增发不足220元,可以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但不能超过220元,因此可以再增加1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2100元+210元+10元=2320元,实际增加220元。
  
  ●对缴费年限长、养老金相对低的人员,按照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如果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2229元(上年末平均养老金水平2026元增发10%)的,再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但是增发后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2229元。
  
  如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托低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来确定增发金额。
  
  举例:李女士,缴费年限30年,调整前养老金1500元,此次按10%增发150元,为1650元,增发不足220元,且普调后养老金不到2229元,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3元,为90元。按照220元封顶,可再增加70元,按照2229元封顶,可以完全享受缴费年限增加额90元,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加9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1500元+150元+90元=1740元,实际增加240元。
  
  这次调整,有73.1%的退休人员可享受到托低增加部分。
  
  适当增发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1.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500元。
  
  2.退休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副高每人每月增发40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
  
  3.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4.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如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来确定增发金额。
  
  注:溧水、高淳可参照执行,其普调标准按照省两厅文件明确的标准执行,具体托低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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