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6月开始领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200元
2013/6/18 9:03:05 来源:扬子晚报
【摘要】:昨天我省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也已达到或超过35℃的“高温线”,这意味着可以领取高温补贴了。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开始发放高温津贴,今年仍按去年的标准发,全年按4个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高温费已正式纳入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http://www.mayiw.com/

不发高温补贴就是违法行为
昨天我省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也已达到或超过35℃的“高温线”,这意味着可以领取高温补贴了。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开始发放高温津贴,今年仍按去年的标准发,全年按4个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与往年不同的是,高温费已正式纳入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新《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这就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清洁工、建筑工、快递员,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单位索要高温费了。
可是,高温天气的标准是什么?工作场所降温到什么程度才算达标呢?
据了解,2011年我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高温天气是日最高温度达到35℃,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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