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蚂蚁网! 登录 注册
苏州 [切换城市]
4008-58-4008

南京幼女饿死事件的反思

2013/6/27 9:55:40 来源:东方早报
分享到:

【摘要】:6月21日上午,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上门走访辖区泉水新村居民乐某家中时,发现其两个分别为3岁和1岁的女儿,已饿死家中。两条小生命最后时刻曾用她们的小手拍着门窗求救。目前,两个孩子的生母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http://www.mayiw.com/

   6月21日上午,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上门走访辖区泉水新村居民乐某家中时,发现其两个分别为3岁和1岁的女儿,已饿死家中。两条小生命最后时刻曾用她们的小手拍着门窗求救。目前,两个孩子的生母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经查,乐某现年22岁,有吸毒史,与一男友同居,大女儿系乐某与前男友所生,小女儿为其同现在男友所生。今年2月,男友因吸毒被捕,两个女儿由乐某抚养,但乐某经常外出不归,事发时下落不明,警方经全力工作,才找到她。
  
  对乐某,我们不明白,这样一个已被毒品侵蚀了灵魂、连自己都管不住的人,为什么还享有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数个月里,她经常不归,置孩子于不顾,大女儿光着上身出现在天气尚未完全转暖的社区,小女儿因尿不湿未更换而下身溃烂,甚至饿得趴在马桶边上吃粪。作为家长,不尽监护责任,为什么过去没有受到任何惩处,更没有被剥夺监护权?为什么社区给了乐某每月800元的救助,邻居也给了这个家庭一些帮助,但却没有改变两个孩子被饿死的结局?近年来,孩子因受父母虐待或遗弃而夭亡的事件频频发生,为何不见相关管理制度上有更多改善?
  
  在我国现行制度框架内,从孩子一出生,家长事实上就对其承担了几乎所有抚养和管教的责任,享受着几乎不可剥夺的监护权。不要说作为客观结果的饿死,就是父母将孩子虐待致死,因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也每每“罪减一等”,对父母往往以虐待罪而非故意杀人罪论处,最多只判刑7年。许多时候,尽管被虐待的子女伤痕累累,称得上“证据确凿”,狠毒的父母仍未被起诉。那么,在立法缺失及执法软弱的情况下,单纯的道德谴责,又有什么力量来制止这些无视孩子生命的父母之恶行?
  
  我国当代的立法和司法,在保护未成年子女不受虐待方面,之所以态度暧昧、行动软弱,或许因事情发生在家庭内,因而其性质难以界定。比如有人会说:“教育孩子少不了惩罚,惩罚时打几下算是"虐待"?”实际上,“虐待”的认定标准不应是个问题。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中,虐待子女相关罪名的界定和惩罚都写得明明白白,执行起来毫不含糊,为什么我国的立法者和司法机构面对这些事情就“困难重重”?原因无他,是国情使然。
  
  所谓“国情”,首先表现为国与家的边界始终不清。中国历史上素来把“国”与“家”连在一起称呼,反映的不仅是传统中“国即帝王家”的思想遗存,更体现了“国”与“家”的政治同构。传统文化存在明显且严重的“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现象。在宗法制下,父母可以用“忤逆”或“不孝”的罪名向官府起诉子女,甚至可要求判处死刑,其实质就是“国的家化,家的国化”。
  
  “五四”前后,国人力图走出家庭,建立个人同国家的直接关联。加上近代史上因“一盘散沙”而遭受种种屈辱,国家希望摆脱宗法制影响而建立现代国家,“舍小家,保大家”成为上下共同的心声。然而,“国”与“家”的关系一直未能完全理顺,直到如今,既有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那样,将家庭长期实行的“同居共财制”强行改为“同居分财制”,以“物权凌驾于人权”的方式,为法官审理离婚案时判决房产归属提供方便的情形;又有立法和司法机构强调家庭成员关系的特殊性,导致在父母虐待子女的场合,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的状况。
  
  国家防范和制止发生在家庭内部的虐待儿童现象,客观上有一种最严厉的手段,那就是剥夺家长的监护权,由政府或受委托机构或个人加以抚养。在南京幼童饿死的案例中,乐某吸毒成瘾,本不适合承担监护人角色,其经常不归,幼儿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早已处在威胁之中。对此,本不需邻居每每遇事报警,在我国城市普遍建有居委会,设置有“片警”的条件下,完全应由公权力机构出面,暂时将幼儿保护起来。此案例中,虽有民警定期走访,幼儿死亡也是被走访民警发现,但这样的走访,仍不足以保障幼儿的权利。邻居们也曾找到愿意领养女孩的人家,但因乐某总不露面,而没了下文。
  
  现实是两个女孩被活活饿死。没有机构出面把幼儿保护起来,是因为没有任何机构能强制剥夺乐某的监护权,直接承担孩子的抚养,或把孩子送到愿意收养的人家。没有儿童福利院等机构支持,民警能将两个女孩直接收养在派出所里吗?毫无疑问,社区工作者和社区民警的工作不力,与这两个女孩被饿死,不能说没有一点关联。但在国家缺乏统一且有效的相关管理制度安排的情况下,仅靠社区工作者和民警的能动性,即便能保住这两个女孩的性命,全国各地被虐待或遗弃的孩子的命运也让人无法乐观。
  
  要改写这些孩子的命运,不能靠父母良心发现,只能靠国家在家长不能尽职的时候,为小公民提供托底的保障。但随着一个个幼童的枉死,关于儿童保护的完整立法和有效执法,尚未能达成。饿死女孩的拍门呼救声在这片大地上还会回响多久?

1

上一篇:17岁少年昼夜上网猝死 父母捐其器官交医药费

下一篇:我国明确各类城市城镇化路径 小城市将放开落户

近期文章

热门城市:  
企业服务: 职位发布  简历搜索  招聘流程外包  产线外包  人事代理    |    个人服务: 在线求职  企业评价     在线简历 
苏ICP备 11059836-1  号     Copyright©2011-2014 mayiw.com,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蓝聘人才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蚂蚁网微信
蚂蚁网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