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蚂蚁网! 登录 注册
苏州 [切换城市]
4008-58-4008

蚂蚁网 >

我是苏州市的,在规定的年龄结婚的,属正常结婚年龄,但生育年龄是达到了晚育年龄,请问我的产假可享受多少天,工资怎么算?

提问者:游客 | 浏览次数:1396次 2012-10-24

满意回答 2012-10-24
您好!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回答者:管理员

分享到:

热门问题

问题咨询

电话:4008-58-4008

时间:9:00-17:30

邮箱:service@mayiw.com

  QQ:4008850966

新浪微博

蚂蚁网

热门城市:  
企业服务: 职位发布  简历搜索  招聘流程外包  产线外包  人事代理    |    个人服务: 在线求职  企业评价     在线简历 
苏ICP备 11059836-1  号     Copyright©2011-2014 mayiw.com,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蓝聘人才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蚂蚁网微信
蚂蚁网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