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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

提问者:游客 | 浏览次数:1564次 2012-08-26

满意回答 2012-08-26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女职工本人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回答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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